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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 时间:2017-05-15 阅读:

日前,县纪委对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通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这4起典型问题是:

1、高城镇大王管区党总支书记刘磊违规发放“奖励”资金问题。2014年,大王管区代管7个村“发展效益农业外出学习专用资金”期间,向资金所属村主职干部发放“奖励”。20173月,刘磊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退还村集体。

2、黑里寨镇孟集管区党总支书记刘新芳违规使用公款探望村干部家属问题。20156月至8月,刘新芳担任黑里寨镇孟集管区书记期间,违规使用公款探望辖区内村干部家属。20173月,刘新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交镇财政。

3、青城镇成安管区党总支书记李阳违规使用公款支出婚丧喜庆事宜人情消费问题。2013年底至2015年初,李阳担任青城镇成安管区书记期间,先后多次以管区名义支出村干部、镇工作人员及其他单位人员婚丧喜庆事宜人情消费。20173月,李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交镇财政。

4、田镇街道经委主任信延辉违规发放节日慰问品问题。2014年春节,信延辉担任田镇街道义和管区书记期间,用公款购买节日慰问品,违规发放给辖区内村主职干部。20173月,信延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上交镇财政。

通报要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全县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抓常抓细抓实,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典型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增强敬畏意识,守住纪律底线,克服侥幸心理,做到令行禁止。(高青县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