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加为收藏 电子邮件
派驻工作

县检察院:实行“四个一”督察模式 力促检察工作执行效能整体提升

来源:高青县纪委监委 时间:2018-07-26 阅读:

在破解工作“落实不力”,执行力提效等问题上,县检察院做足检察监督文章,形成以检察长统筹指导、纪检组长主抓、分管检察长协助、督察部门落实、各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采取“四个一”督察模式(一周一调度、一周一会诊、一周一通报、一周一督察),将全院工作和信息化创新融合,力促检察工作执行效能整体提升。

一、及时调度。采取微信提醒、电话通知、当面督促等方式,要求各部门及时总结上周工作,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报送督察部门汇总整理,对在规定时间内未报送的部门,由部门负责人直接向院党组和检察长书面说明情况。

二、定期会诊。对调度的情况统一进行会诊,列明未完成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致力集中解决推进不畅、落实不力、效果不好的事项,由牵涉的相关部门拟定党组会议题报分管该项工作的党组成员提交院党组会研究。

三、公开通报。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逐一量化院领导、部门、个人一周的重点工作和核心数据,将进度及执行效果进行通报,形成条线压力传导。

四、常态督察。按照《高青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督办暂行规定》,对调度、会诊、通报的各项内容进行全程跟踪问效,以督察促执行力,对执行不力、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和个人问责追责。                    

“四个一”督察模式的运行,充分发挥了督察部门的监督作用,在打通关节、疏通梗阻、推动检察工作落实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